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又稱為一發明創造一申請的原則,是指一件專利申請案只能就一項發明創造提出申請,不允許把兩項乃至多項發明創造作為一項專利申請案提出申請。

判斷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單一性是以權利要求書為依據的。也就是說,看權利要求書中是否僅限于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如果權利要求書中有兩個以上獨立存在的權利要求,互不從屬,那么久違背了專利申請的單一性的原則。但是在某些例外的情況下,一件專利申請可以包含兩項以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并不違背專利的單一性原則。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三十一條規的規定,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這就是說,一件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可以存在兩組以上相互獨立的權利要求,即可以有兩個以上的獨立權利要求,每項獨立權利要求之下又可以有若干項從屬權利要求。每組權利要求之間互不從屬,互相獨立,但是,它們必須與一個總的發明構思密切聯系。
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下列情況的,可以有兩個以上的獨立權利要求:
1、不能包括在一項權利要求內的兩項以上產品或者方法的同類獨立權利要求;
2、產品和專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和該產品的用途的獨立權利要求;
4、產品、專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和該產品的用途的獨立權利要求;
5、產品、專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6、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判斷發明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尚需注意以下幾點:
1、專利法實施細則第35條第二款所列舉的發明的權利要求的6種組合方式并非窮舉。它只是對可允許包括在一件申請中的兩項以上同類或者不同類獨立權利要求組合方式的舉例。換句話說,除了上面列舉的6種組合方式外,還允許其它的組合方式,只要是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即可。
2、對于同類獨立權利要求與不同類獨立權利要求的雙重組合是不允許的。例如兩項產品獨立權利要求與分別生產該兩項產品的兩項方法獨立權利要求組合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是不允許的。
3、提出權利要求的方式不影響單一性的確定。具體而言,確定一組發明是否相互關聯構成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無須考慮這些發明是在各個單獨的權利要求中要求保護、還是在一個權利要求中作為并列選擇的要素要求保護的。后一種情況經常出現在馬庫什權利要求中。
4、不同類獨立權利要求之間是否按引用關系撰寫、只是形式上的不同,不影響它們的單
一性。
5、從屬權利要求與其所從屬的獨立權利要求之間不存在單一性問題,但是,形式上是從屬權利要求,而實質上是獨立權利要求則應考慮其是否符合單一性的規定。
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來說,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兩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可以是不能包括在一項權利要求內的兩項以上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
關于外觀設計的單一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對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了更為明確的闡述,即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所述的同一類別是指產品屬于分類表中同一個小類;成套出售或者使用,是指各產品的設計構思相同并且習慣上是同時出售、同時使用的。只有符合這樣意義的產品所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如果一件申請涉及不屬于同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發明創造,申請人應將其分案進行申請。分案后的申請只要符合專利法的規定,仍然可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也就是說,經分案后新提出的申請、享有原先提出申請的申請日。
一件專利申請包括兩項以上的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的,申請人可以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在專利局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前,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的請求,自行將其專利申請分為幾個專利申請。專利局認為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第三十一條和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向申請人提出分案要求的,申請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將其專利申請分案,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期滿不答復的,該申請被視為撤回。
拓展閱讀
3、專利號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