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致逾期如何恢復專利權?

來源: 知產百科
2020-03-24 17: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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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紛紛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從國家機關到企事業單位都采取了延期復工或者在家辦公的方式,很多城市以及居住的社區也采取了封城、禁足等措施。

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辦理專利業務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影響。那么,因疫情致逾期如何恢復專利權?

為了維護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20年1月28日發布了《關于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即說明:當事人因疫情相關原因延誤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當事人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請求恢復權利。請求恢復權利的,無需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但需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附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

關于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

可請求恢復權利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除專利法第二十四條(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期限)、第二十九條(優先權期限)、第四十二條(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第六十八條(侵權訴訟期限)規定的期限外,當事人因延誤相關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按規定請求恢復權利。

恢復權利手續該怎么辦理?

1、填寫恢復權利請求書

對于專利相關權利的恢復,應在其“請求恢復權利的理由”一項勾選“不可抗拒的事由”,并說明理由。

理由可以是當事人被隔離、受感染、所在地交通管制或者場所被封閉等。

2、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

3、辦理相關手續

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和證明材料,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無需交納恢復權利請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