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簡要說明文件是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必要文件之一,對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具有解釋作用。那么,該如何撰寫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具體而言,申請人應當在簡要說明中寫明以下內容:
1、產品名稱
簡要說明中的產品名稱包括括號中的文字在內應當與請求書中的產品名稱完全一致,不得出現多寫、漏寫、錯寫的情況。
2、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
對于具有多種用途的產品,簡要說明應當寫明所述產品的多種用途。
3、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
即與現有設計相區別的產品的形狀、圖案及其結合,或者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或者部位。
另外,對設計要點的描述應當簡明扼要,推薦三種描述設計要點的方式:
①、部位法,如:該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在于產品的某某部位;
②、視圖法,如:該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在于主視圖;
③、要素法,如:該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在于形狀。如在設計要點中涉及了色彩,則應當再單獨聲明請求保護色彩。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圖片或者照片主要作為本專利的代表視圖,用于出版專利公報。
5、請求保護色彩或者省略視圖的情況
6、對同一產品的多項相似外觀設計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應當在簡要說明中指定其中一項作為基本設計
7、對于花布、壁紙等平面產品,必要時應當描述平面產品中的單元圖案兩方連續或者四方連續等無限定邊界的情況
8、對于細長物品,必要時應當寫明細長物品的長度采用省略畫法
9、如果產品的外觀設計由具有透明材料或者特殊視覺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時應當在簡要說明中寫明
10、如果外觀設計產品屬于成套產品,必要時應當寫明個套間所對應的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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