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簡稱:專利)和版權都屬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都是具有一定思想內容的表現形式,如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形態領域中所創造的知識產品。某些范圍內,版權(著作權)的主體也可以是專利權的主體。那么。兩者的區別是什么?

1、保護的主體不同
版權保護的主體按法律規定可以為自然人、法人和社會組織。另外,在特定情況下,國家也是版權的主體;專利權保護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
2、保護的對象不同
版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本身,即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于思想、觀點內容范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例如:手機的發明,一種圖像處理方法,蘋果手機獨特的外觀設計等。
3、保護的內容不同
版權包含人身權及財產權。人身權包括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包括復制權、發表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廣播權、攝制權、改編權、匯編權、翻譯權和權利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而專利權進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
4、權利的取得方式及審查程序不同
版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等級或審查程序;而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后授予合法申請人。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
版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發表權及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6、權利排他性的效力不同
版權的獨占性和排他性程度最弱,只要是獨立完成而非抄襲,同樣表現形式的作品允許兩個以上著作權存在;專利權的排他性很強,不管多少相同構思的表現產生,法律只保護其中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