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與普通商標不同的是,集體商標具有“共有”和“共用”的特點。它有利于力量相對較小的組織成員通過聯合壯大實力,促進集約經營,擴大產品宣傳,在市場中形成更有競爭力的銷售渠道。那么,在我國典型的集體商標有哪些?
例如:佛山的“佛山陶瓷”、南海的“鹽步內衣”、中山市的“古鎮燈飾”,東莞市的“虎門服裝”、廣州的“新塘牛仔服裝”等,都分別申請注冊了集體商標。
但說到典型的集體商標,那非“沙縣小吃”不可。沙縣小吃同業公會1998年注冊了“沙縣小吃”服務商標,2006年又注冊了“沙縣小吃同業公會及圖形”集體商標,審定服務項目為餐館、飯館、流動飲食供給、咖啡館、雞尾酒會服務等。

另外,常見的集體商標還有:平谷鮮桃、小站稻、山西老陳醋、山西陳醋、鎮江香醋、長白山人參、五常大米、龍井茶、三門青蟹、舟山帶魚、紹興黃酒、金華火腿、安溪鐵觀音、景德鎮青花、普洱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