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寫《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來源: 知產百科
2019-10-22 1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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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聯系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在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過程中,很多人反饋不知道如何填寫《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今天,小維就來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申請表每一欄的填寫要求。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軟件基本信息

軟件全稱

 

軟件簡稱

 

分類號

 

版本號

 

軟件作品說明

原創 修改(含翻譯軟件、合成軟件)

開發完成日期

 

發表狀態

已發表  

未發表

已發表信息

首次發表日期:

首次發表地點       國家:            城市:

開發方式

 獨立開發  合作開發  委托開發  下達任務開發

權利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繼受取得 ( 受讓 承受 繼承 )  

軟件是否已登記 (原登記號: )  

原登記是否做過變更或補充 (變更或補充證明編號:)

權利范圍

全部

部分 (發表權 署名權 修改權 復制權 發行權 出租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 翻譯權 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件技術特點

硬件環境

 

軟件環境

 

編程語言

 

源程序量

 

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

 

著作權人信息

姓名/單位名稱

類別

 

國籍

 
 

省份

 

城市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園區

 

企業類別

 

申請辦理信息

申請辦理方式

由著作權人申請 由代理人申請

申請人信息

姓名或單位名稱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號碼

 

E-mail

 

手機號碼

 

傳真號碼

 

軟件鑒別材料

一般交存

  提交源程序前連續的30頁和后連續的30頁;  提交任何一種文檔的前連續的30頁和后連續的30頁;一種文檔多種文檔,種類為: 

例外交存

使用黑色寬斜線覆蓋,頁碼為:

前10頁和任選連續的50頁

目標程序的連續的前、后各30頁和源程序任選連續的20頁

 

軟件基本信息

(一)軟件名稱

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全稱。軟件全稱應簡短明確、針對性強,各種文件中的軟件全稱應填寫一致??蓞⒖架浖袠I協會發布的:品牌 + 產品用途與功能+“軟件”的命名規范。

2、簡稱:對登記軟件全稱進行簡化的名稱(沒有簡稱不填此欄),軟件簡稱不能與軟件全稱完全一樣 。

3、分類號:按照分類代碼選擇填寫。

4、版本號:申請登記軟件的版本號。版本號應按規范填寫,如V1.0或1.0這兩種模式。登記證書中的軟件版本號以申請表中填報的為準,申請人提交的鑒別材料的頁眉的軟件版本號應與申請表中符合一致,但有無V以申請表中為準。

(二)軟件作品說明

選擇申請軟件是原創軟件還是修改軟件。軟件為升級版本的,應在申請表軟件基本信息欄中的軟件作品說明中,選擇“修改”并填寫修改說明,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并提交原證書復印件,修改他人軟件的,需選擇“修改軟件須經原權利人授權”并提交授權書。

(三)開發完成日期

填寫開發完成軟件的日期,即將該軟件全部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例如:硬盤、CDROM等磁介質)上的日期。

(四)發表日期

填寫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件公之于眾的日期。發表的方式包括:銷售和向他人提供復制件,以及網上發布、產品發布、為銷售目的的展示等。

1、軟件已發表的,請選擇已發表選項,并填寫首次發表日期和首次發表地點所在的國家或城市。

2、軟件未發表的,請選擇未發表選項。

(五)開發方式

原始取得著作權的情況,選擇填寫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

1、單獨開發:指依靠自身的條件自行開發完成的軟件。

2、合作開發:指兩人或兩人以上依據合作協議共同開發完成的軟件。 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享有權利合作開發協議。

3、委托開發:指委托人與被委托人之間依據委托協議開發完成的軟件 。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享有著作權的委托協議。

4、下達任務開發:指根據國家機關下達的項目任務書開發完成的軟件。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享有著作權的項目任務書 。

權利說明

(一)原始取得權利

原始取得權利指獨立開發軟件取得的權利。填寫的內容應與提供的證明文件中證明的事項一致。選擇此欄的,不填寫繼受取得權利欄。

(二)繼受取得權利

軟件著作權是通過繼受取得的,從下列方式之一中選擇填寫(選擇此欄的,不填寫原始取得權利欄):

1、轉讓,是指軟件著作權人將全部或部分權利有償或無償地轉讓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為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

2、繼承,指根據繼承法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著作權中財產權利,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證明文件。

3、承受,是指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后,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并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并協議、清算報告、企業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權力范圍

1、全部權利:指《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8條規定的所有權利。

2、部分權利:指《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8條規定的一項或者多項權利,并需要注明具體的權項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或其他權利。

軟件技術特點

只供軟件首次登記填寫

1、硬件環境:指開發和運行登記軟件的計算機硬件和專用設備。

2、軟件環境:指開發和運行登記軟件的操作系統、支持軟件的名稱及版本號。

3、編程語言:指編寫登記軟件的編程語言,如:VC 6.0,VB 6.0 。

4、源程序量(條數):指登記軟件的源程序的總行數或者總條數。

5、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填寫申請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事項時,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著重描述該軟件的各項主要功能,并簡述其特點。說明字數限于500字之內。

著作權人信息

(一)姓名或單位名稱

選擇填寫著作權人的類別、證件類型和號碼、國籍、所屬省份城市和園區。

(二)類別

1、著作權人是自然人的,應填寫真實姓名,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正反面復印件包括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

2、著作權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名稱、類別、國籍、省份、城市和園區:

A、企業法人,指獲得法人資格的企業。需提交的文件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B、機關法人,指獲得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需提交的文件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C、事業單位法人,指獲得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需提交的文件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D、社會團體法人,指獲得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需提交的文件為社團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3、其他組織:其他組織是指經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登記證,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法人的分支機構,需提交的文件為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登記證,以及《上級法人單位證明》。

4、其他:是指不屬于以上三類的著作權人。如部隊或部隊的科研院所,若其無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可不提交。

(三)證件類型

證件類型填寫應與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一致。

(四)證件號碼

如果是法人或其它組織的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注冊號。

(五)國籍、省份、城市、園區

國籍、省份、城市填寫應與身份證明文件中的相關內容一致,沒有園區的可以不填。

申請人/代理人信息

(一)申請人信息

申請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填寫單位全稱、地址、電話、郵政編碼、傳真號、E-mail,并指定專人作為聯系人。

申請人是個人的,應寫出姓名、地址、聯系人(可以不是申請人)、電話、郵政編碼、傳真號、E-mail。

(二)代理人信息

1、授權委托:申請人委托代理的,在此欄填寫委托代理范圍和權限,以及代理授權期限。

2、代理人詳細信息: 應填寫代理人的單位全稱(或個人的姓名)、地址、電話、郵政編碼、傳真號、E-mail,代理機構應指定一名專人作為聯系人。

(三)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為個人的簽名或者加蓋人名章;申請人為單位的請加蓋公章,簽章影印無效。

軟件鑒別材料交存

(一)一般交存

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 30 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 60 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一般情況下,程序每頁不少于 50 行,文檔每頁不少于 30 行。

(二)例外交存

選擇下列三種方式之一:

1、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頁使用黑色寬斜線覆蓋百分之五十(由登記機構實施)。

2、提交源程序的前10頁和任選連續的50頁。

3、提交目標程序的前、后30頁和源程序任選連續的20頁。

(三)封存

分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樣品兩種。選擇封存源程序的,應填寫頁數。選擇封存樣品的,應提供光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