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的判斷標準

來源: 知產百科
2020-05-20 01:01:37
12621人看過

外觀設計專利因其自身特點使其在現實生產經營中極易產生糾紛。此類糾紛大多數因為侵權人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制造或出賣與專利產品外觀設計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引發的。那么,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的判斷標準

因外觀設計是產品的形狀、圖案、顏色的組合,注重的是外觀的獨創性、新穎性。因此在認定的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時應結合外觀設計獨有的特點以及一般消費者的認知進行判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以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對于某些專業性、領域性較強的設備來說,對于設備的細微差別專業人員很容易分辨出來,如果以專業人員的角度來判斷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則對權利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進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時應以普通消費者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

在判斷外觀設計“相同或近似”時,應遵循“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的判定方法,不應僅從外觀設計的局部出發或把一件外觀設計的各個部分分割開來進行對比,而應從其外觀設計的整體出發,從一件設計的整體或其主要構成上來比較判斷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根據法律規定,認定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時,應當根據授權外觀設計、被訴侵權設計的設計特征,以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進行綜合判斷。對于外觀設計整體效果考慮“產品正常使用時容易被直接觀察到的部位相對于其他部位,以及授權外觀設計區別于現有設計的設計特征相對于授權外觀設計的其他設計特征”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