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區政府宣布,新專利制度于2019年12月19日正式推行,在新制度下,專利申請人可在香港直接申請最長為期20年的標準專利保護。
但由于歷史淵源,中國內地專利在香港是不受保護的,若想讓企業的專利在香港得到保護,需要另行申請注冊。那么,香港專利申請流程、資料及費用是怎么樣的?
根據香港的《專利條例》與《注冊外觀條例》規定,香港專利分為標準專利、短期專利,以下是它們的詳細說明:
一、香港標準專利申請
1、定義:標準專利是指由指定專利局審查、授權后在香港獲得注冊并授予的專利。被指定的專利局有中國專利局、英國專利局和歐洲專利局(指定英國)。
2、申請的流程

3、香港專利申請的提交時限以及所需材料:
1)、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第一步:提出標準專利申請的記錄請求):
①、申請時限:指定專利申請公開公報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不可延期。
②、文件和資料
③、提交費和公告費(官費):
提交費(港幣380元)和公告費(港幣68元)須在1個月內予以繳付。逾期未繳納的,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補繳、但要增加滯納附加費,超過滯納期仍未完成繳費手續的,標準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
2)、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第二步:提出標準專利登記與批準請求):
①、申請時限:指定專利申請授權之日起6個月內,不可延期。
②、文件和資料:
③、費用:提交費(港幣380元)和公告費(港幣68元)須在提交后1個月內予以繳付。
④、保護期限:標準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需要每年續展一次),自在指定專利局申請之日起算。
注意:
1、香港標準專利是基于被指定專利局申請的專利登記制,若想順利進行香港注冊,務必把握好上述兩次香港注冊登記時限。
2、香港知識產權署并不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而是直接接收這些專利局對相應制定專利申請的授權結果。
3、自香港第一步的公布日起滿5年指定專利申請在指定局未授權的,不能進入第二階段,需從第5年起逐年繳納申請維持費(可以有6個月的滯納期),否則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二、香港短期專利申請
1、定義:香港短期專利是香港唯一可獨立提交的專利申請,中國的發明專利及實用新型專利均可在香港申請注冊為短期專利。
2、申請的流程

3、申請時限:一般而言,在中國香港提交短期專利申請,并無時限。但如果擬聲稱因在巴黎公約國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地區最先提出申請而享有優先權,則須在提交最先申請后12個月內,在中國香港提出短期專利申請。如果發明已予披露,而聲稱該項披露不會損害的發明的新穎性(《專利條例》第109條),便須在發明披露后6個月內,提交短期專利申請。
4、文件和資料
全套專利文件,包括:全套中文專利說明書及附圖,英文摘要及英文摘要附圖,優先權文件彩色掃描件(可在收到審查意見2個月后補交),官方檢索報告掃描件;中英文發明人名稱,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5、費用(官費):提交費(港幣755元)和公告費(港幣68元)須在提交后1個月內予以繳付。
6、保護期限:短期專利的有效期為4年,可續展4年,有效期最長可達8年,從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算。
注意:
1、檢索報告除在申請香港短期申請的同時申請外,還可以由以下當局發出:
2、為節約成本,若申請人想保護多個獨權,可在當局申請一個檢索報告,基于此檢索報告在香港遞交多個短期申請。
3、香港短期專利的受理時間相當地短,大約是6-9個月就可以領到證書,相對中國國家專利局的受理時間,可以早一年左右時間。而這一年的時間在商業談判和產品的市場運作方面就占有足夠的優勢。雖然專利是屬地主義,但是一個產品擁有了香港專利,對其來講也是一個有力的說明,同時注明已申請中國專利,可達到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