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中應包含哪幾項內容?

來源: 知產百科
2020-04-16 16: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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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書是最全面的技術方案載體,是權利要求概括、修改和解讀的主要依據,故其撰寫對于專利權的獲得和穩定至關重要。那么,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中應包含哪幾項內容?

1、實用新型的名稱

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一致。另外,實用新型的名稱不能超過25字,采用通用技術術語,不能用商標名、商品名、人名、地名等,應表明實用新型的主題和類型。

2、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

寫明實用新型直接所屬或應用的技術領域。

3、背景技術

羅列對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技術背景文件,尤其是與實用新型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如引用的現有技術在雜志、書籍等出版物上發表,應注明出處。對背景技術進行客觀評述,指出不足之處。

4、發明內容

說明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和技術方案。技術方案中應寫清技術特征,做到充分公開,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無須通過創造性的勞動,就能理解并實施。還要寫明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或有益效果。

5、附圖說明

對說明書附圖進行說明,寫清附圖的名稱。

6、具體實施方式

詳細寫明申請人認為實施實用新型的最佳方案;必要時,舉例說明;有附圖的,對照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