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續展是什么意思

來源: 知產百科
2019-11-06 17: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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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商標的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辦理手續,延長注冊商標的有效期。而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指商標注冊具有法律效力的時間界限,也稱為專用權的期限。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期限為十年。

注冊商標續展

商標專用權與其他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區別在于它的實際保護期是無限長的。在適用注冊原則的國家,一般都允許商標專用權人在法定期限內通過續展而延長其商標權的保護期,而且對續展的次數不加限制,意味著商標權的保護期可以通過續展延長。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保護期屆滿后,商標專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續展申請,交納費用,經國家商標局核準后,商標專用權方獲得續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商標所有人申請續展注冊的,應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六個月寬展期(即有效期滿后的六個月內),但要按規定交納延遲費。如果在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申請,商標局即將其注冊商標注銷并予以公告。商標專用權即令終止。

注冊商標需要續展申請,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或委托代理。注冊商標續展時,注冊商標所有人應當向國家商標局提交徐占申請,填寫《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繳納申請費,商標局核準商標注冊續展后,發給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對于明顯違反現行商標法律或有關規定的不予核準,駁回申請。

商標續展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續展注冊申請不服的,應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

外國人、外國企業的商標續展注冊申請由國家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