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有什么條件要求?

來源: 知產百科
2020-02-18 04: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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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只有經過注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我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除了必須有合格的主體、適當的商品或服務之外,還應該具備以下四個條件要求:

1、合法性

注冊商標的合法性要求所注冊商標符合法定的構成要素、不得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不得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成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

2、非功能性

非功能性存在的意義在于排除具有功能性的一些特征的標記注冊為商標,這些功能性特征會影響到產品的用途以及產品的性能,由此抑制商標權人利用功能性商標所獲得的市場競爭的優勢,達到有效的維護市場競爭的目的。對于商標功能性問題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商標法》第十二條對立體商標的規定上。

3、顯著性

商標的顯著性,也叫顯著特征,或者是商標的識別性或區別性,是指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可供相關公眾識別商品來源的法律屬性。對于商標顯著性問題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商標法》第八條、第九條和第十一條。

4、在先性

申請注冊的標志應當具有在先性,這一規定主要體現在我國《商標法》第九條“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和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