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權登記的必要性

來源: 知產百科
2019-12-10 17: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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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品一旦完成,無論是否發表,著作權人都依法享有版權(著作權),作品登記采取自愿原則。由于在實踐中通常會出現權利狀況難以判斷、權利狀態不夠清晰的問題,不利于權利人保護和行使權利,著作權登記工作正是為了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開展的。

作品版權登記

1、作品版權登記能夠幫助著作權人確定和明確著作權的歸屬,避免著作權糾紛。著作權歸屬情況比較復雜,不同情況下創作的作品,歸屬可是不同的,有的允許通過合同約定著作權歸屬(如委托、職務),約定不清的,容易引起著作權糾紛。著作權登記被稱做為作品上了一個法律戶口,可以在相當的程度上避免或減少糾紛的發生。

2、作品版權登記在著作權人被侵權需主張自己的權利時,登記的事項可作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著作權自動產生原則,為著作權人取得著作權提供了便利。但也正是由于沒有登記,在行使和維護權利時,有時無法舉證。進行了著作權登記,由登記機構對著作權歸屬進行審查,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詳細記錄,進行存檔,在進行訴訟時,會大大提高證據效力。

3、作品版權登記在授權時,登記的內容可以作為擁有權利的證明,有利于版權交易的進行。目前,登記證明在司法、行政管理、金融、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廣泛使用。

總的來說,只有進行了版權登記的作品才能更有效地得到保護,申請保護的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可以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登記的范圍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可以申請版權登記的作品分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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