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

來源: 知產百科
2019-12-13 1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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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專利法

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相當嚴重的,將對專利權人造成重大損失。因此,對于專利權人來講,有必要了解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

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1、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2、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屬于現有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不具有明顯區別,或者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的;

3、專利申請中未按照規定充分公開技術方案或撰寫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的;

4、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圖或者照片標識的范圍的;

5、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妨害公共利益的;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

7、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屬于專利法規定“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新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及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等不予授予專利的范圍的;

8、屬于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應該授予最先申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