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符合加計扣除政策,且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發項目,按上年度研發實際支出,予以最高1000萬元的事后資助。
一、申請時間時間
2020年6月-2020年8月
二、申請年深圳市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的條件(必須先做匯算清繳加計扣除)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的深圳企業;
2、企業已建立研發支出臺賬;
3、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企業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
4、企業開展的研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范圍
三、企業研究開發資助項目申請材料
1、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
2、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3、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或立項報告;
4、建立內部研發機構證明材料(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企業須提供);
5、其他證明材料,如企業資質證書、知識產權證書或申報文件、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檢測報告等。
四、審批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五、審批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評審(或審計)――送統計部門核對數據——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委共同下達資助資金。
六、審批時限
每年一次,成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