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的概念
商標是企業所使用的、旨在確認他們自身為其產品和服務來源,并將他們同其競爭者區別開來的標志。行之有效的商標戰略是任何產品或服務成功的關鍵。商標作為始終如一及可信賴的質量保證,代表著產品或服務在消費者中所享有的良好聲譽。
傳統商標

商標不應同公司和商業名稱混淆。公司和商業名稱確認的是公司或企業,而商標確認的是公司的產品或服務。然而,基于商標所使用的環境,相同的名稱或用語可以同時作為商業名稱或商標。
非傳統商標

對于一些對非傳統格式的商標權利,有些國家(如美國)的法律同樣予以承認。這包括含有聲音,氣味和動畫的商標。
商標外觀

一些國家(如美國)的法律還以保護商標的相同方式保護“商業外觀”。商業外觀被定義為產品的整體形象或綜合外觀,通常包含有顏色、包裝形狀、產品配置、質地和圖形這些特征的組合。
(2)商標的特征
1、商標是具有顯著性的標志
既區別于具有敘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志,又區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從而便于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占性
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占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注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
3、商標具有價值
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服務質量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注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其中特別要強調的是商標的顯著性特征(又稱顯著性),即是指商標易于區別含其他商標的商品、服務等的可識別性和獨特性,消費者可以憑借該商標特征區別商品或服務的出處、特點、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