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公證是商標轉讓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主要是由商標局對應的權威地方公證機構,對商標轉讓行為進行公證,這樣的一個具有法律效應的行為。那么,什么情況下需要出具注冊商標轉讓證明?

1、商標轉讓雙方交易前毫無交集,無法對該商標轉讓交易達成相互的信任,需要由第三方公證機構對轉讓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做一次審查。
2、商標局因形式審查時發現雙方資料出現問題時,會下發補正公證書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就必須去進行公證,否則轉讓就不予核準。
商標轉讓公正可以遵循就近原則,到離申請人最近的公證機構辦理。由于各地收費標準不同,辦理商標轉讓公證的費用并沒有具體固定的數目,估計在200元-500元不等。
另外,不同地區的不同公證處,所需要的商標轉讓公正材料可能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需要以下材料:
商標持有人為個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商標注冊證書原件、商標受讓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商標持有人是公司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商標注冊證書原件、商標受讓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司章程以及股東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