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地理標志作為一種重要的知識產權,在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以及推進精準扶貧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那么,是不是所有地方特產都可以申請注冊地理標志呢?如果可以申請,又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根據申請地理標志商標三個重要指導文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申請所需提交書件目錄及說明》、《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說明》和《集體、證明商標(地理標志)注冊申請流程》,最終形成以下材料清單:
(一)國內申請人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3、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權文件;
5、地理標志商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
6、地理標志商品特定品質、信譽或其他特征及其與所標示地區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關系的說明;
7、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生產地域范圍證明;
8、申請人監督檢測能力證明材料。
(二)國外申請人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4、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5、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6、申請人監督檢測能力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