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來源: 知產百科
2019-11-26 18: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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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轉讓合同,是指著作權人依法將自己所有的著作權轉讓給受讓人,雙方為此行為協商約定的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對轉讓人、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

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時,雙方應當訂立書面轉讓合同,訂立的書面轉讓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作品的名稱;

2、轉讓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3、轉讓價金;

4、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合同簽訂后,受讓人只能行使合同明確約定的權利,未做許可或未明確許可的權利,受讓人不得使用。

對于著作權轉讓合同引起的著作權糾紛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例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對轉讓雙方因權利轉讓未采取書面形式產生糾紛案例的處理,并依《中華人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審查合同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