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并獲得專利權后,即可保護發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又能占據新技術及產品市場獲取經濟效益。

但一旦專利權終止就不再受到法律保護,該發明創造即進入了共有領域,成為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人都可以無償地自由享用。那么,哪些情形將導致專利權終止?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依專利法規定,專利權的終止有以下三種情形:
1、專利權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而被終止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和印花稅。年費應當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專利權人沒有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或者沒有按規定繳足的,應當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齊,并同時較難滯納金,滯納金按照每超過繳費時間一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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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人可以聲明放棄已獲得的專利權,但權力人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遞交自愿放棄權力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