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范城市,深圳市鼓勵建設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器,并對眾創空間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例如:市級眾創空間認定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助比例不超過運營單位近兩年投入運營經費的50%;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獎勵補助。
那么,深圳市眾創空間申請條件是什么?
1、眾創空間運營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眾創空間運營時間滿1年,發展方向明確、模式清晰,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3、擁有500平方米的服務場地,或提供不少于30個創業工位,并具備會議洽談、項目展示等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提供的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75%;
4、入駐創業團隊、初創企業不少于20個,入駐時間不少于3個月,入駐時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
5、入駐創業團隊上一年度新注冊為企業的數量不低于6家,或上一年度有不低于2家獲得融資;
6、擁有提供創新創業服務的專業團隊,其中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
7、具有集成化服務能力,能夠提供技術咨詢、創業輔導等各類創業服務,簽約科技服務機構6家以上,創業導師3名以上;
8、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6場次。
申請眾創空間需提供以下材料:
1、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3、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驗原件);
4、自有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等證明文件(驗原件);
5、創新創業服務能力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上年度12月份專職管理團隊社保清單;與6家以上科技服務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復印件,3名以上創業導師名單及介紹;
6、入駐創業團隊、初創企業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入駐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清單,入駐協議復印件,創業團隊項目簡介(經創業團隊簽字)或入駐初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初創企業公章);
7、投融資服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2家以上創業團隊、初創企業獲得投融資的案例證明;
8、開展活動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每年開展6場次以上創新創業活動的方案、議程、照片等材料;
9、按時完成眾創空間火炬統計工作承諾書;
10、近兩年發生的運營費用的發票、合同、單據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