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的區別

來源: 知產百科
2020-01-12 01:33:12
12503人看過

目前,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的是自愿注冊的原則,商品在流通活動中除了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以外,可以不使用商標,也可以使用未經注冊的商標。

但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只有經過注冊,商標注冊人才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并受法律保護。因此,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的主要區別在于能否得到法律保護。

1、注冊商標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而未注冊商標若不申請注冊,就可能被他人搶先注冊。

2、注冊商標被他人假冒使用,就構成商標侵權,商標權人可以請求非法使用人承擔法律責任。而未注冊商標使用人對未注冊商標無權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無權對第三人的使用援用《商標法》請求訴訟保護。

3、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準注冊的商標,是商標所有人的權利,商標權人行使這些權利,不涉及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問題。而未注冊商標使用人一旦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混同,即構成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