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隨著時代的進步,商標的發展也越來越多元,不再僅限于我們所熟悉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等,甚至聲音、氣味都能夠成為商標。

2014年5月1日后,聲音正式成為我國可注冊申請的商標類型。而我國第一例聲音商標是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提交的《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另外,國際上最為知名的聲音商標,主要有蘋果電腦開機聲音、諾基亞之歌、米高梅公司的獅子吼等等。
氣味商標是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標和不同服務項目的商標。在我國,氣味還不能注冊為商標。但在世界上的其他國家,比如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就規定氣味可以申請注冊商標。如果我國的商家在這些國家申請聲音和氣味作為注冊商標,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