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接受申請注冊的商標類型主要有四種,即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其中,服務商標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于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志。服務商標由文字、圖形或者砌筑和構成,其功能于商品商標的功能是基本相同的。那么,服務商標的注冊范圍是什么?

根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2018年10月更新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申請注冊商標的服務范圍分為11類:
(一)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
(二)保險;金融事務;貨幣事務;不動產事務。
(三)房屋建筑;修理;安裝服務。
(四)電信。
(五)運輸;商品包裝和貯藏;旅行安排。
(六)材料處理。
(七)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
(八)科學技術服務和與之相關的研究與設計服務;工業分析與研究;計算機硬件與軟件的設計與開發。
(九)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
(十)醫療服務;獸醫服務;人或動物的衛生和美容服務;農業、園藝和林業服務。
(十一)法律服務;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的服務。